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?
当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时,债权人需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,同时需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。以下是具体处理方式及法律依据:

一、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状况
申请法院调查
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《调查令》,要求法院通过银行账户、不动产登记、车辆登记、证券账户等渠道,全面核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(包括隐匿财产)。若发现被执行人转移财产,可申请撤销转移行为并追回财产。
关注“执行不能”情形
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(如失业、重大疾病等),法院会出具《执行裁定书》,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此时债权人需保留债权凭证,待被执行人经济状况改善后申请恢复执行。
二、协商分期或延期偿还
双方协商
若被执行人因暂时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,债权人可与其协商签订《还款协议》,约定分期偿还或延期偿还,并可要求提供担保(如房产抵押、第三方保证)。
法院调解
在执行阶段,法院可主持双方调解,达成和解协议后,法院会出具《执行和解协议书》,若被执行人未按约履行,债权人可申请恢复原判决执行。
三、申请强制执行措施
限制高消费
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,禁止其乘坐飞机、高铁、入住星级酒店、购买不动产等,迫使其主动履行债务。
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
将被执行人列入“黑名单”,公开其失信信息,影响其征信、贷款、招投标等,形成社会压力。
司法拘留或罚款
若被执行人存在隐藏财产、拒不报告财产等行为,法院可对其处以15日以下拘留或罚款,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
四、特殊情形处理
被执行人为企业
破产清算:若企业资不抵债,债权人可申请其破产,通过破产程序分配剩余资产。
执行转破产:法院在执行中发现企业符合破产条件时,可依职权或依申请启动破产程序。
被执行人为自然人
参与分配:若被执行人有多个债权人,其他债权人可申请参与分配其现有财产。
个人破产制度(试点地区):如深圳等地,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可申请个人破产,通过债务清理程序免除部分债务,但需满足严格条件(如诚信申报、配合执行等)。
五、法律救济途径
申请恢复执行
若发现被执行人后续获得财产(如工资收入、继承财产等),债权人可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。
追究刑事责任
若被执行人通过为造证据、暴力威胁等方式逃避执行,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债权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六、风险提示与建议
避免暴力催收
债权人不得采取非法手段(如拘禁、威胁)要债,否则可能涉嫌犯罪。
保留证据
保存所有与债务相关的凭证(如借条、转账记录、执行文书),以备后续维权。
咨询律师
针对复杂案件(如财产转移、跨境执行),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调查和执行。
法律依据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3-256条(执行程序)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》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
《企业破产法》及地方个人破产试点规定
总结:债权人应优先通过法院调查财产,协商和解或申请强制措施;若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,需耐心等待其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破产程序处理;同时需警惕被执行人转移财产,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。